如果名譽權受到侵害如何維護
《民法典》規定,公民的人格權不受侵權。名譽權就是人格權的一種?,F實生活中,一旦發現有他人損害自己的名譽,一定要及時收集證據、主張權利,否則即使維權成功,可能也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名譽損失。我們分別來看:
什么是名譽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根據上述規定,侮辱、誹謗是侵害名譽權的主要方式。侮辱是使對方人格或名譽受到損害、蒙受恥辱的行為。誹謗是指通過向第三者傳播虛假事實而致使他人社會評價降低,非法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
如何認定侵權
是否侵害名譽權要看三個條件:第一,行為人是否實施了侮辱、誹謗等毀損名譽的行為,即故意以暴力或其他方式貶損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或者捏造虛假事實丑化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第二,侵害名譽的行為有特定指向,如果沒有或者不足以認定指向誰,則不能主張對方侵害了自己的名譽權;第三,侵害名譽權的行為已經公開且被第三人所知悉,也就是說,行為人所實施的侵害名譽行為確實影響到了受害人的社會評價。
侵犯他人名譽權,應當承當侵權責任,比如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如果情節過于惡劣,對被侵害人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被侵權人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訴,以侮辱罪或者誹謗罪來維護名譽。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這里的“情節嚴重”是重要條件,一般理解為手段惡劣、后果嚴重、影響很壞的情形。
實際侵權人如何確定
民事訴訟是解決名譽權侵權的常見路徑。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起訴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在實踐中經常存在網絡賬戶是匿名,平臺因為隱私協議也不愿意提供對方真實信息的情況,對此,被侵害人可直接對網絡平臺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原告的請求及案件的具體情況,責令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涉嫌侵權的網絡用戶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網絡地址等信息。網絡服務提供者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處罰等措施。
網絡平臺是否承擔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網絡平臺的經營者是否需要承擔責任,要看是否對用戶的侵權行為提供了便利,或是否因其沒有盡到監管的義務,從而導致他人的損失。如果是其他侵權主體造成的損害,同時平臺經營者也未盡到其相關義務的,平臺經營者是應當承擔責任的。
律師提醒
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侵害名譽權適用過錯責任原則,關于被告事實系捏造、原告名譽受到損害之事實,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應由受害人負證明責任。在網絡名譽權侵權糾紛中,侵權行為發生在網上,這就需要被侵權人對具有證明能力的網絡信息及時進行固定和保存。
在司法實踐中,針對網絡信息容易被修改、刪除的情況,通過公證機構對侵權事實做證據保全是比較典型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在此特別提醒各位讀者朋友,在發現自己遭遇網絡侵犯名譽權時,請第一時間做好證據保全,以免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
關鍵詞: 如果名譽權受到侵害如何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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