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利達擬發可轉債募資不超10億元 去年上市募11.4億元
今日,銘利達(301268.SZ)收報59.42元,跌幅0.64%。
昨晚,銘利達發布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含發行費用),扣除發行費用后將投資于銘利達安徽含山精密結構件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一期)、銘利達江西信豐精密結構件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一期)、新能源關鍵零部件智能制造項目(一期)和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該可轉債及未來轉換的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可轉債的發行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含10億元),具體募集資金數額由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在上述額度范圍內確定。
(資料圖)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存續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具體發行方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人士)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確定。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向公司原股東實行優先配售,原股東也有權放棄優先配售權。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利率的確定方式及每一計息年度的最終利率水平,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發行前根據國家政策、市場狀況和公司具體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發行的可轉債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未償還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可轉債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可轉債發行首日。可轉債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可轉債持有人負擔。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期自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結束之日起滿六個月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可轉換公司債券到期日止。債券持有人對轉股或者不轉股有選擇權,并于轉股的次日成為公司股東。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初始轉股價格不低于募集說明書公布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較高者,具體初始轉股價格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本次發行前根據市場和公司具體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期滿后五個交易日內,公司將向可轉債持有人贖回全部未轉股的可轉債。具體贖回價格將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本次發行前根據發行時市場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最后兩個計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可轉債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轉債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
因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與原股票同等的權益,在股利分配股權登記日當日登記在冊的所有普通股股東(含因可轉債轉股形成的股東)均參與當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權益。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不提供擔保。公司將委托具有資格的資信評級機構對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進行信用評級和跟蹤評級。資信評級機構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蹤評級報告。公司已制定《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本次發行可轉債的募集資金將存放于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中,具體開戶事宜將在發行前由公司董事會確定。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方案的有效期為十二個月,自發行方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銘利達于2022年4月7日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公開發行股票4001萬股,發行價格為28.50元/股,保薦機構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強強、曾晨。
銘利達本次發行新股募集資金總額為11.40億元,募集資金凈額為10.42億元。該公司最終募集資金凈額比原計劃多2.61億元。2022年3月31日,銘利達披露的招股書顯示,公司擬募集資金7.81億元,分別用于輕量化鋁鎂合金精密結構件及塑膠件智能制造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銘利達本次發行費用總額(不含增值稅)為9830.52萬元,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獲得保薦及承銷費用6954.98萬元。
銘利達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顯示,2022年第三季度,銘利達實現營業收入8.01億元,同比增長67.93%;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9650.59萬元,同比增長120.02%;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9157.75萬元,同比增長124.42%。
2022年前三季度,銘利達實現營業收入20.80億元,同比增長66.9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20億元,同比增長118.39%;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2.13億元,同比增長123.60%;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2.72億元,同比下滑6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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