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浪奇向控股股東定增募資6億獲通過 中信證券建功
(資料圖片)
廣州市浪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廣州浪奇”,000523.SZ)昨日發布關于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的公告。2022年12月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對廣州市浪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進行了審核。根據會議審核結果,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獲得通過。
8月24日,廣州浪奇發布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本次發行采取向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在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后由公司在規定的有效期內擇機發行。
本次發行為面向特定對象的非公開發行,根據《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發行對象為公司控股股東輕工集團,輕工集團將以現金認購本次發行的全部股票。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日。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為2.69元/股,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80%且不低于發行日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
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為22304.83萬股,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股本總數的30%。全部由輕工集團以現金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以中國證監會最終核準發行的股票數量為準。
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6億元人民幣。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全部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后,本次發行對象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公司本次發行前的滾存未分配利潤/虧損由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東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承擔。
限售期屆滿后,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本次非公開發行前,輕工集團直接或間接合計持股16.60%,為公司控股股東。廣州市國資委持有輕工集團90%股權,系輕工集團的控股股東,為公司最終實際控制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非公開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后,預計輕工集團仍為公司控股股東,廣州市國資委仍為實際控制人,故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關于請做好廣州市浪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之回復報告顯示,非公開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洪樹勤、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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